【臣】等谨案:《春秋释例》十五卷,晋杜预撰。预事迹详《晋书》本传。是书以 “经之条贯必出于传,传之义例总归于凡” 为宗旨。《左传》称 “凡” 者五十,其别四十九,皆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因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诸称 “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 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 “变例”。亦有旧史所不书,适合仲尼之意者,仲尼即以为义,非互相比较,则褒贬不明。故别集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相与为部:先列经传数条以包通其余,而传所述之 “凡” 系焉,更以己意申之,名曰 “释例”。地名本之《泰始郡国图》,世族谱本之刘向《世本》,与《集解》一经一纬,相为表里。
《晋书》称,预自平吴后从容无事,乃着《集解》,又参考众家谱第,谓之《释例》,又作《盟会图》《春秋长历》,备成一家之学,比老乃成。今考《土地名篇》称 “孙氏僭号于吴,故江表所记特略”,则其属稿实在平吴以前,故所列多两汉三国之郡县,与晋时不尽合。至《盟会图》《长历》,则皆书中之一篇,非别为一书,观预所作《集解序》可见,史所言者未详。《晋书》又称,当时论者谓预文义质直,世人未之重,惟秘书监挚虞赏之。考嵇含《南方草木状》称 “晋武帝赐杜预密香纸万番,写《春秋释例》及《经传集解》”,则当时固重其书,史所言者亦未尽确也。
其书自《隋书?经籍志》而后,并着于录,均止十五卷。惟元吴莱作《后序》云 “四十卷”,岂元时所行之本卷次独分析乎?自明以来,是书久佚,惟《永乐大典》中尚存三十篇,并有唐刘蕡原序。其六篇有释例而无经传,余亦多有阙文。谨随篇掇拾,取孔颖达《正义》及诸书所引释例之文补之,校其讹谬,厘为二十七篇,仍分十五卷以还其旧,吴莱《后序》亦并附焉。
按,预《集解序》云 “释例凡四十部”,《崇文总目》云 “凡五十三例”,而孔颖达《正义》则云:“释例事同则为部,小异则附出,孤经不及例者,聚于终篇。四十部次第,从隐即位为首,先有其事则先次之。世族、土地事既非例,故退之于终篇之前。土地名起于‘宋卫遇于垂’,世族谱起于‘无骇卒’(无骇卒在遇垂之后),故地名在世族前。” 今是书原目不可考,故因孔氏所述之大指推而广之,取其事之见经先后为序,《长历》一篇则次之土地名、世族谱后,以《集解序》述历数在地名、谱第后也。
《土地名篇?释例》云:“据今天下郡国县邑之名、山川涂道之实,爰及四表,皆图而备之,然后以《春秋》诸国邑盟会地名附列之,名曰《古今书春秋盟会图》,别集疏一卷附之。” 释例所画图本,依官司空图,据泰始之初郡国为正。孙氏初平江表,十四郡皆贡图籍,荆、扬、徐三州皆改从今为正,不复依用司空图。则是书应有图,而今已佚。又有附《盟会图疏》,胪载郡县,皆是元魏、隋唐建置地名,非晋初所有,而 “阳城” 一条且记唐武后事,当是预本书已佚,而唐人补辑。又土地名所释,亦有后人增益之语,今仍录原文,而各加辨证于下方。
考预书虽有曲从左氏之失,而用心周密,后人无以复加。其例亦皆参考经文,得其体要,非公、谷二家穿凿月日者比。挚虞谓 “左丘明为本《春秋》作传,而《左传》遂自孤行;《释例》本为传设,而所发明何但《左传》,故亦孤行”【案:“故” 字文义未明,疑为 “当” 字之讹,以《晋书》原本如是,姑仍其旧文】,良非虚美。且《永乐大典》所载,犹宋时古本,观《夫人内女归宁例》一篇末云 “凡若干字,经传若干字,释例若干字”,当是校雠精当,概可想见。如《长历》载 “文公四年十有二月壬寅,夫人风氏薨”,杜云 “十二月庚午朔,无壬寅”,近刻注疏本并作 “十有一月”。按,十一月庚子朔,三日得壬寅,不可谓无壬寅也。又襄公六年经文本云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而近刻《左传》本前则曰 “十有一月齐侯灭莱,莱恃谋也”,后则曰 “晏弱围棠,十一月丙辰而灭之”。今考《长历》,十一月丁丑朔,是月无丙辰;十二月丁未朔,十日得丙辰,杜预系此日于十二月下,不言日月有误。可见今本传文两言 “十一月”,皆 “十二月” 之讹也。如此之类,可以校订舛讹者,不可缕数。
《春秋》以《左传》为根本,《左传》以杜解为门径,《集解》又以是书为羽翼。缘是以求笔削之防,亦可云考古之津梁、穷经之渊薮矣。
乾隆四十九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