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弘印跋
模山又有公孙弘印跋,录之,亦可为志乘考证之资。其 文曰:
顾亭林《山东考古录》一书,最为精核。独以公孙弘为 鲁国薛人非齐人,殊为武断。叶子佩《山东考古续录》驳之, 当矣。抑余又有说焉。《史记 ·列传》之体,但言某县人,无 冠以郡国者。独于《弘传》云:“菑川国薛人”。盖马迁恐人 不知薛县有二,误以为滕薛之薛,特加“菑川国”三字以别 之,此所以称良史也。亭林以“菑川国”三字为衍文,有负 作者苦心矣。《传》中言家贫牧豕海上,又曰齐人多诈,皆可 证弘为菑川国人。今昌乐县有孤山,志乘云:弘尝读书于此。 故老相传,当不诬也。
去岁赴潍,友人李君以公孙弘印为赠,铜质几尽,钮亦 缺,字尚完好,篆法淳古,是西汉物。询所得,云:“纪城出 土 。”纪城,西汉为剧县,菑川国都也。菑川领县七,五凤中 , 王终古有罪,削四县,但存剧、东安平、楼乡。楼乡不详所 在,东安平即临淄之石槽城。薛县之废,当在此时。
《康熙通志》以今之淄川县为汉之菑川国,亭林《考古 录》尝辨之,《乾隆通志》仍沿其误,《咸丰府志 ·地理沿革》 考核綦详,独遗却菑川国,则沿旧《府志》之失而不觉也。
光绪十六年,《益都县志》局初开,余尝作书于法小山先 生,略谓菑川人物,经师若杨何(原注:见《儒林传》及《艺 文 志 》。),名臣若公孙弘,方技若公孙光(原注:即太仓公淳 于意之师 ),皆卓卓可传。《通志》、新旧《府志》俱遗之,《寿
光县志》亦不载。岂非一大缺陷哉?小山先生深韪其言,《人 物志 ·小序》略引其端,以为他年修《府志》张本。今“平 津侯印”又于纪城出土,亦可为“菑川国薛人”作一证也。
译文
模山还有一篇公孙弘印的跋文,抄录如下,也可以作为地方志考证的资料。其文如下:
顾亭林的《山东考古录》一书,最为精当确切。唯独认为公孙弘是鲁国薛人而非齐人,这非常武断。叶子佩的《山东考古续录》反驳了这一观点,是恰当的。不过我还有另外的说法。《史记?列传》的文体,只是说某县人,没有冠以郡国名称的。唯独在《公孙弘传》中说:“菑川国薛人”。大概是司马迁担心人们不知道有两个薛县,错误地认为是滕薛之薛,特意加上 “菑川国” 三个字来加以区分,这就是司马迁被称为良史的原因。顾亭林认为 “菑川国” 三个字是多余的文字,辜负了作者的苦心。《公孙弘传》中说公孙弘家里贫穷,在海边放猪,又说齐人大多狡诈,这些都可以证明公孙弘是菑川国人。如今昌乐县有孤山,地方志记载:公孙弘曾经在这座山上读书。所以老人们相传,应当不是虚假的。
去年去潍县,友人李先生把公孙弘印赠送给我,铜质几乎完全锈蚀,印钮也缺失了,字还完好,篆法古朴,是西汉的物品。询问它的出处,说是:“在纪城出土。” 纪城,在西汉是剧县,是菑川国的都城。菑川国统领七个县,五凤年间,菑川王终古有罪,被削减了四个县,只留下剧、东安平、楼乡。楼乡不知道在哪里,东安平就是临淄的石槽城。薛县的废弃,应当在这个时候。
《康熙通志》把现在的淄川县当作汉朝的菑川国,顾亭林在《山东考古录》中曾经辨析过这个错误,《乾隆通志》仍然沿袭了这个错误,《咸丰府志?地理沿革》考核非常详细,唯独遗漏了菑川国,这是沿袭旧《府志》的错误而没有察觉。
光绪十六年,《益都县志》局刚开始设立,我曾经写信给法小山先生,大致说菑川的人物,经师如杨何(原注:见于《儒林传》和《艺文志》。),名臣如公孙弘,方技如公孙光(原注:就是太仓公淳于意的老师),都是非常卓越值得传颂的。《通志》、新旧《府志》都遗漏了他们,《寿光县志》也没有记载。难道不是一个大的缺陷吗?小山先生非常赞同我的话,在《人物志?小序》中略微引用了这个观点,作为将来修订《府志》的依据。如今 “平津侯印” 又在纪城出土,也可以作为 “菑川国薛人” 的一个证据。
备注
顾亭林在《山东考古录》中认为公孙弘是鲁国薛人而非齐人,作者认为这一观点武断。叶子佩《山东考古续录》对此进行了反驳,作者表示认同,并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
对《史记》记载的分析
作者指出《史记?列传》的体例一般只说某县人,不会冠以郡国之名,但在《公孙弘传》中特别提到 “菑川国薛人”,认为司马迁是担心人们把薛县误认为滕薛之薛,所以加上 “菑川国” 三字以作区分,体现了司马迁的良史用心。而顾亭林认为 “菑川国” 三字是衍文,作者认为顾亭林辜负了作者的苦心。
从《公孙弘传》中 “家贫牧豕海上”“齐人多诈” 等内容也可佐证公孙弘是菑川国人。
公孙弘印的发现及意义
作者提到友人赠送公孙弘印,铜质几尽,钮亦缺,但字尚完好,篆法淳古,是西汉物,出土于纪城。纪城在西汉为剧县,是菑川国都。通过对菑川国历史沿革的分析,进一步论证薛县的废置时间。
作者还指出《康熙通志》《乾隆通志》《咸丰府志》在关于菑川国的记载上存在错误,光绪十六年,作者曾致信法小山先生,强调菑川人物如公孙弘等在志书中的重要性,如今公孙弘印的出土可为 “菑川国薛人” 提供证据。
(鄌郚刘文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