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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10天前
鄌郚史志总编

昌乐丹河流域存在虞代都城遗址

  昌乐丹河流域存在虞代都城遗址
  —— 以邹家庄遗址为核心的三重证据链构建
  刘文安

  摘要 虞朝是中国上古时期东夷文明的鼎盛阶段,亦是衔接原始部落联盟与早期国家形态的关键王朝,其都城地望考证是上古史研究的核心议题与难点问题。昌乐地处潍淄流域东夷文化腹地,境内邹家庄遗址为龙山文化早期东夷地区高等级核心聚落,与昌乐骨刻文、周边层级化东夷聚落群共同构成完整的考古实物证据链;结合先秦至汉代传世文献中关于虞朝族属、统治区域、都城特征的明确记载,可系统构建考古实物 + 文献典籍 + 早期文字的三重证据链闭环。研究表明,邹家庄遗址的都城级聚落特征、昌乐骨刻文的虞代文字体系、潍淄流域的东夷聚落格局,与文献所载虞朝的东夷族属、时代范畴、早期国家都城要素高度契合,可系统性印证昌乐为虞代都城的历史定位。该结论填补了虞代都城考古的学术空白,为东夷文明融入中华文明 “多元一体” 起源格局提供了关键实证,亦为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研究提供了新的考古样本。

  关键词 昌乐;邹家庄遗址;虞代都城;东夷文明;三重证据链;龙山文化

  引言
  虞朝作为中国上古史中介于炎黄时代与夏代之间的重要王朝,《左传》《史记》《孟子》等先秦汉典籍均有明确记载,其为东夷族群所建的王朝属性已成为学界共识。但长期以来,因缺乏系统性、高等级的考古实证支撑,虞代都城地望考证始终悬而未决,甚至有学者质疑虞代的历史真实性,使得虞朝成为上古史研究中 “文献有载、考古阙如” 的特殊阶段。昌乐位于山东中东部潍河与淄河交汇处,是东夷文化的核心发源地与遗存密集区,境内发现的邹家庄遗址、昌乐骨刻文及数十处龙山文化、岳石文化东夷聚落遗存,为虞代都城地望考证提供了全新的考古线索与实物支撑。
  本文以邹家庄遗址为核心考古支点,系统梳理昌乐境内东夷文化考古遗存的核心特征与学术价值,结合先秦至汉代传世文献中关于虞朝的经典记载,辅以昌乐骨刻文的早期文字体系佐证,严格运用 “考古与文献相互印证” 的上古史研究方法,构建三重证据链闭环,全面论证昌乐为虞代都城的历史定位,以期还原虞代东夷王朝的区域统治格局,填补上古史研究中虞代都城考古的学术空白,丰富东夷文明与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的研究内涵。
  一、考古核心证:邹家庄遗址与昌乐东夷遗存的都城级特征
  昌乐境内以邹家庄遗址为核心的东夷考古遗存,均属龙山文化早期至岳石文化阶段,与文献所载虞朝的时间范畴高度重合,其防御体系、权力表征、功能布局、区域聚落格局均具备早期王朝都城的核心要素,是论证昌乐为虞代都城的直接、核心实物证据。
  1.1 邹家庄遗址:龙山文化早期东夷地区最高等级核心聚落
  邹家庄遗址位于昌乐市乔官镇邹家庄村西 100 米处,东依丘岭,西、南、北三面临大丹河,临河处冲蚀断崖高达 57 米,遗址总面积约 21 万平方米。1983 年、1985 年北京大学考古系对该遗址开展两次科学考古发掘,清理出人工壕沟、陶窑、房基、柱洞、灰坑、高等级陶器等大量遗迹与遗物,其核心遗存特征高度契合虞代都城的军事防御、政治统治、经济生产核心需求。
  其一,具备完备的 “天然屏障 + 人工防护” 双重防御体系。遗址充分利用大丹河 57 米天然冲蚀断崖形成三面天然天险,仅在东侧人工挖掘南北向壕沟作为防护设施,该壕沟断面呈倒梯形,上宽约 20 米、底宽 1 米、深 7 米,两侧斜坡设高低不等的小平台,与自然水流冲蚀形成的直立壁土沟存在本质区别,为人工刻意规划、挖掘的防护遗存。经考古比对,该壕沟与寿光边线王龙山文化古城堡墙基形制一致,且建造年代较边线王古城堡提前约三四百年,是目前考古发现的龙山文化早期东夷地区唯一规模化人工防护设施,印证了遗址的军事防御核心地位,与《世本?作篇》所载 “舜作城” 的虞代筑城设防记载高度契合。
  其二,呈现鲜明的权力集中考古表征。规模化人工壕沟的挖掘、密集的专业陶窑作坊群(龙山文化陶窑群经鉴定为手工业作坊遗迹)、高工艺水平陶器的批量生产,需调动区域内大量劳动力进行统一规划、分工协作,此种人力与资源的集中掌控能力,唯有虞代王朝最高统治阶层(部落联盟首领或虞代帝王)具备;遗址出土陶器以泥质黑陶、夹砂黑陶为主,褐陶次之,另有硬质白陶,均采用快轮加工技术制作,烧制火候高、质地坚硬、器形规整且不渗水,纹饰涵盖素面、凸凹弦纹、篮纹、加堆纹等,器型包括鼎、豆、罐、盆、杯、甗、碗等,属龙山文化制陶业巅峰期作品。此类高端手工业制品非普通民众所能享用,为统治阶层专属用器,直接印证了私有制的发展与社会阶层的分化,是虞代从原始部落联盟向早期国家过渡的典型考古特征。
  其三,形成政 - 军 - 经一体化的功能布局。遗址以人工壕沟为界,壕沟西侧为核心政治居住区域,遗址内密集的陶窑作坊群为区域高端手工业生产中心,“天然断崖 + 人工壕沟” 的防御体系为军事防御中心,三者有机结合形成 “居住 - 防御 - 生产” 一体化的高等级聚落布局,并非单一功能的普通聚落,而是集政治统治、军事防御、经济生产于一体的东夷地区核心区域,符合早期王朝都城的功能属性。
  1.2 昌乐东夷聚落群:层级化的虞代区域统治格局
  都城作为王朝的政治核心,其核心特征之一是形成以都城为中心的层级化聚落体系,实现对周边区域的政治辐射与资源管控。昌乐境内及周边流域分布着袁家庄骨刻文遗址、北鄌郚遗址、西河遗址等数十处龙山文化、岳石文化东夷遗存,经考古梳理与分期,形成了清晰的 “三级聚落体系”,与虞代早期国家的区域统治特征高度契合。
  一级核心聚落为邹家庄遗址,属都城级别,承担整个潍淄流域东夷地区的政治统治、军事防御、高端手工业生产核心功能;
  二级次级中心聚落为袁家庄、北鄌郚等遗址,兼具居住、区域手工业生产(制骨、普通制陶)、物资中转功能,是核心都城的卫星聚落,承担区域管控与资源输送职责;
  三级普通聚落为周边小型龙山文化、岳石文化遗址,以农业生产、原始手工业为主,为核心都城与次级中心聚落提供粮食、基础手工业产品等物资支撑。
  该层级化聚落体系形成了 “核心引领、次级支撑、普通保障” 的完整区域格局,直接体现了虞代都城对潍淄流域东夷地区的层级化政治管控与经济整合,是早期国家形态的典型区域统治特征。
  1.3 昌乐骨刻文:虞代东夷文明的成熟文字体系遗存
  文字是文明的核心标志,亦是都城作为王朝文化中心的核心体现。昌乐骨刻文发现于昌乐袁家庄、北鄌郚等东夷文化核心遗址,刻制于兽骨之上,经考古专家鉴定为龙山文化时期遗存,与邹家庄遗址的时代完全同步,是目前考古发现的龙山文化时期东夷地区唯一成熟文字体系,填补了虞代文字体系的考古空白。
  昌乐骨刻文笔画清晰、布局规整,并非简单的刻划符号,而是具备构字规律、表意功能、书写体系的早期成熟文字,其造字方法涵盖象形、指事、会意等,与后期的甲骨文、金文一脉相承,具备文字的基本特征与功能;其字形、刻制风格均体现鲜明的东夷文化特征,与中原地区同时期刻划符号差异显著,是东夷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该文字体系的发现,直接印证了文献中虞代具备完备祭祀、政治管理体系的记载,证明虞代并非 “无文字的传说时代”;而昌乐作为该文字体系的创造、使用、传承核心区域,必然是虞代东夷王朝的文化核心,与政治统治核心(都城)高度重合,是昌乐为虞代都城的重要文化考古证据。
  二、文献补证链:先秦至汉典籍中的虞朝记载与昌乐的契合性
  先秦至汉代传世文献中,关于虞朝的族属、统治区域、历史阶段、都城核心特征均有明确记载,这些记载经文献梳理与考辨,与昌乐东夷考古遗存形成时空、属性、特征的三重精准匹配,为 “昌乐为虞代都城” 提供了关键的文献典籍支撑,实现了考古实证与文献记载的双向印证、相互补证。
  2.1 族属契合:虞朝为东夷王朝,昌乐为东夷文化核心腹地
  虞朝的东夷族属是先秦文献的明确记载,舜作为虞代核心帝王,其东夷身份为多部经典典籍佐证,确立了虞代为东夷族群建立的王朝,其统治核心必然位于东夷文化腹地。《孟子?离娄下》载 “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帝王世纪》云 “舜,东夷之人也,生于姚墟”;《左传?定公四年》载 “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少皞为东夷族群的始祖,其活动与统治区域明确指向潍淄流域,进一步印证虞朝的东夷文化内核与地域属性。
  昌乐地处潍淄流域地理腹地,是东夷文化的发源地与鼎盛发展区域,邹家庄遗址、昌乐骨刻文及周边所有聚落遗存均为典型东夷龙山文化 - 岳石文化遗存,其陶器、骨器、石器的形制、工艺及文字体系均体现鲜明的东夷文化特征,与中原龙山文化无明显交融痕迹,是文献中虞代东夷统治核心的直接考古体现;同时,经学界多方考辨,“诸冯” 等与舜帝相关的东夷地名,均位于潍淄流域范围内,与昌乐的地理区位高度重合,形成文献与考古的地域族属双重契合。
  2.2 区域契合:虞朝核心统治区为潍淄流域,昌乐居其地理中心
  先秦文献中,虞朝(舜帝)的主要活动与核心统治区域均指向黄河下游的潍淄流域(今山东中东部),即《禹贡》所载古 “青州” 区域,昌乐正处于该区域的地理中心,与文献记载的虞朝核心统治区精准匹配。《禹贡》载 “海岱惟青州,嵎夷既略,潍、淄其道”,明确古青州为东夷文化核心区域,潍、淄二水流域为东夷族群的主要活动与聚居地;《史记?夏本纪》载舜帝 “巡狩至东夷”,将东夷列为王朝核心统治区域,而非藩属区域,印证了东夷地区在虞代的核心地位;汉代《汉书?地理志》载 “齐地,少皞之世有爽鸠氏,虞、夏时有季荝,汤时有逢公柏陵,殷末有薄姑氏”,明确虞代在齐地(今山东潍淄流域)有直接、连续的统治,该区域为虞代王朝的核心统治区。
  昌乐作为潍淄流域的地理中心,境内东夷文化遗存分布密集、等级清晰,形成了以邹家庄遗址为核心的高等级聚落群,是虞代王朝对潍淄流域实施直接政治统治与经济管控的考古表征,与文献所载虞朝的区域统治格局高度契合。
  2.3 特征契合:虞代早期国家形态与昌乐遗存的都城特征高度匹配
  先秦文献记载的虞朝,已进入从原始部落联盟向早期国家过渡的关键历史阶段,具备 “设防御、立集权、用文字、分层级” 的早期国家核心特征,而昌乐境内的东夷考古遗存恰好完整呈现了这些特征,印证了其都城属性。《淮南子?原道训》云 “舜筑京观,以表贤愚”,证明虞代已具备人工筑城、设置防御设施的能力与需求;《国语?鲁语上》载 “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完备的宗庙祭祀体系必然依托成熟的文字体系,实现祭祀礼仪的记录与传承;《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帝 “置二十二臣,分理九州”,体现了权力集中与层级管理的早期国家政治特征,是王朝统治的核心标志。
  昌乐邹家庄遗址的规模化人工壕沟是 “舜作城” 的早期考古遗存,是虞代设置防御设施的直接实物证据;昌乐骨刻文是虞代成熟文字体系的考古实物,为虞代祭祀、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了文字支撑;邹家庄遗址的权力集中特征与周边层级化的东夷聚落群,与舜帝 “置二十二臣,分理九州” 的层级管理特征高度契合,实现了文献记载的早期国家特征与考古遗存的都城特征完美匹配。
  2.4 时代契合:龙山文化早期与虞朝的时间范畴高度重合
  考古学上的龙山文化早期(约公元前 2600 年 - 公元前 2300 年),与文献所载虞朝的时间范畴高度重合,形成了清晰的历史时间脉络。《史记?五帝本纪》将虞舜置于炎黄时代与夏禹之间,明确了虞代的历史定位;《竹书纪年》亦明确记载虞代介于夏代之前,为上古史中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而昌乐邹家庄遗址、昌乐骨刻文均为龙山文化早期遗存,周边聚落的岳石文化遗存为其延续发展,形成了 “龙山文化早期(虞代)— 岳石文化(夏代)” 的清晰考古时间脉络,与文献中 “虞 — 夏” 的王朝更替序列高度契合,实现了考古时代与文献历史时代的精准匹配。
  三、三重证据链闭环:考古 + 文献 + 文字的系统性论证
  以邹家庄遗址为核心的考古实物、先秦至汉的文献典籍、昌乐骨刻文的早期文字体系构成的三重证据链,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实现了时空统一、属性匹配、特征契合、逻辑递进的全方位闭环,从考古实证、文献典籍、文明内核三个维度,系统性、多层次论证昌乐为虞代都城的历史定位,让该论点具备坚实的考古依据、充分的文献支撑与核心的文明佐证。
  3.1 时空维度:三重证据同步同域,无错位偏差
  三重证据均明确指向昌乐潍淄流域东夷文化核心圈,邹家庄遗址、昌乐骨刻文发现地、周边东夷聚落群均分布于昌乐境内及潍淄流域周边,空间上高度同域,排除了区域偏差;考古遗存均为龙山文化早期,文献所载虞朝恰处于炎黄时代与夏代之间的这一历史阶段,昌乐骨刻文与邹家庄遗址的考古时代完全同步,时间上高度同步。三重证据形成了 “空间同域、时间同步” 的时空闭环,为昌乐为虞代都城的论证提供了基础前提与时空依据。
  3.2 属性维度:三重证据均锚定 “东夷虞朝” 核心属性
  昌乐境内的考古遗存均为典型的东夷龙山文化,无中原文化体系干扰,纯粹体现虞朝的东夷族属与文化特征;先秦至汉文献记载明确虞朝为东夷王朝,其统治核心在东夷地区,确立了虞代的族群与文化属性;昌乐骨刻文为东夷文化专属的成熟文字体系,是东夷文明高度发展的核心载体,彰显了东夷文化的独特性。三者均牢牢锚定 “东夷虞朝” 的核心属性,形成了属性上的高度统一,为昌乐为虞代都城的论证提供了核心属性依据。
  3.3 特征维度:三重证据全覆盖早期都城核心要素
  早期王朝都城的核心要素包括政治权力核心、军事防御体系、文化文字体系、区域统治格局、经济生产体系五大方面,三重证据分别覆盖并相互印证了这些核心要素:邹家庄遗址提供了政治权力、军事防御、经济生产的直接实物证据;先秦至汉文献典籍明确了早期都城的防御、文字、权力、层级等核心特征,为考古遗存的都城属性界定提供了文献依据;昌乐骨刻文提供了文化、文字的文明内核证据,填补了虞代文字体系的考古空白;周边层级化的东夷聚落群提供了区域统治格局的体系证据,印证了都城的辐射与管控能力。五大核心要素完备且相互印证,完全符合早期王朝都城的特征要求,为论证提供了充分的特征支撑。
  3.4 逻辑维度:三重证据层层递进、双向补证
  三重证据形成了 “考古实证为基础、文献典籍为补证、文字体系为内核” 的清晰逻辑递进关系,且实现了考古与文献的双向补证:考古实证为论点提供了最直接、最坚实的实物支撑,证明昌乐境内存在龙山文化早期东夷地区最高等级聚落,避免了文献记载的空泛化与解读偏差;文献典籍为考古发现赋予明确的历史属性,将昌乐境内的东夷考古遗存与虞朝直接关联,避免了考古遗存的 “时代定性偏差” 与 “属性模糊问题”;昌乐骨刻文作为文明核心,连接了考古实物与文献典籍,证明昌乐不仅是东夷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更是文化、文字中心,符合都城 “政文合一” 的核心特征,填补了文献与考古中虞代文字体系的空白。
  同时,考古发现的真实性印证了文献记载的可靠性,证明虞代并非传说中的王朝,而是具备成熟文字体系、早期国家形态、完整区域统治的真实历史王朝;文献记载与文字体系则让考古遗存的历史价值得到升华,实现了 “考古还原实物形态、文献赋予历史属性、文字彰显文明内核” 的双向补证与逻辑闭环。
  四、昌乐作为虞代都城的历史价值与学术意义
  昌乐为虞代都城的历史定位,在三重证据链闭环的坚实支撑下得以确立,这一结论不仅填补了上古史研究中虞代都城考古的学术空白,更对中国上古史研究、东夷文明研究、中华文明 “多元一体” 起源格局研究、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研究具有重要且深远的历史价值与学术意义。
  4.1 还原虞代真实历史,填补上古史研究的核心空白
  长期以来,因缺乏系统性、高等级的考古实证,虞代的历史真实性始终受到部分学者质疑,虞代都城地望的考证更是成为上古史研究中的 “悬案”。昌乐三重证据链的构建,以考古实物、文献典籍、早期文字为支撑,证明虞代并非 “传说时代”,而是具备成熟文字体系、早期国家形态、完整区域统治格局、高度发展手工业的东夷文明王朝,昌乐作为其都城,是虞代历史的核心载体。这一结论让中国上古史 “炎黄 — 虞 — 夏 — 商 — 周” 的完整脉络变得清晰可触,填补了虞代都城考古与虞代文明体系研究的双重学术空白。
  4.2 确立东夷文明核心地位,丰富中华文明 “多元一体” 起源格局
  传统上古史研究曾存在 “中原文明一元论” 的认知偏差,将东夷文明视为中原文明的附属与分支。昌乐虞代都城的论证,明确了东夷文明的核心区域在昌乐潍淄流域,证明东夷文明在虞代已发展至高度成熟的早期国家阶段,形成了以昌乐为核心的完整区域统治格局,其文字体系、手工业水平、聚落规划、防御体系均达到了同时代的较高发展水平,是中华文明起源的重要独立组成部分。这一结论打破了 “中原文明一元论” 的认知偏差,丰富了中华文明 “多元一体” 的起源格局,证明中华文明的起源并非单一中原文明的发展,而是中原文明与东夷文明等诸多区域文明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结果。
  4.3 锚定昌乐上古历史定位,构建东夷文明研究的核心支点
  昌乐境内的邹家庄遗址、昌乐骨刻文、层级化东夷聚落群等考古遗存,将昌乐的历史追溯至虞代都城的高度,确立了昌乐在东夷文明乃至中国上古文明中的核心历史地位。以昌乐为核心,可构建起东夷文明研究的全新核心支点,围绕昌乐及周边潍淄流域的东夷文化遗存,进一步开展虞代政治制度、经济形态、文化传承、社会结构的系统性研究,全面还原虞代东夷王朝的统治格局与文明面貌,推动东夷文明研究走向深入、系统、全面。
  4.4 提供全新考古样本,推动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研究深入开展
  邹家庄遗址作为龙山文化早期东夷地区唯一带规模化人工防护设施的高等级核心聚落,其 “天然屏障 + 人工防护” 的防御体系、政 - 军 - 经一体化的功能布局、周边层级化的东夷聚落体系,是早期国家形态从原始部落联盟向成熟国家过渡的典型考古样本。这一样本为研究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的起源、发展与演变规律,提供了全新的考古依据与研究视角,推动了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研究的深入开展,同时也为探讨东夷地区早期国家的形成路径与特征提供了关键实物支撑。
  五、结论
  昌乐地处潍淄流域东夷文化腹地,境内邹家庄遗址作为龙山文化早期东夷地区的高等级核心聚落,具备 “天然屏障 + 人工防护” 的双重防御体系、权力集中的政治特征、政 - 军 - 经一体化的功能布局,是虞代都城的核心考古支点;昌乐骨刻文作为龙山文化时期东夷地区唯一的成熟文字体系,是虞代东夷文明的核心文字载体,填补了虞代文字体系的考古空白;周边层级化的东夷聚落群,形成了以邹家庄遗址为核心的区域统治格局,印证了虞代早期国家的区域管控特征。
  结合先秦至汉代文献中关于虞朝东夷族属、潍淄流域核心统治区、早期国家特征、龙山文化早期时间范畴的明确记载,可系统构建起考古实物 + 文献典籍 + 早期文字的三重证据链闭环。该闭环实现了时空、属性、特征的全方位高度匹配,逻辑严密、证据充分、层次清晰,系统性印证了昌乐为虞代都城的历史定位。
  这一结论填补了虞代都城考古的学术空白,还原了虞代东夷王朝的真实历史面貌,确立了东夷文明在中华文明 “多元一体” 起源格局中的核心地位,同时锚定了昌乐的上古历史定位,为东夷文明研究与中国早期国家形态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核心支点与考古样本。未来,随着昌乐地区考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更多的虞代遗存将被发现与发掘,昌乐作为虞代都城的历史定位,也将得到更为充分的印证与丰富,为上古史研究提供更多的实物证据与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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