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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2-02-19 20:21
鄌郚史志总编

林长青丨史志浅识

— 本帖被 刘文安 设置为精华(2023-06-30) —
    史志浅识
    林长青
    编撰史志,有几种体裁,简述如下。
    纪传体:创始于司马迁的《史记》。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史籍体裁。例:用“本纪”叙述帝王,兼以统理众事;用“世家”记述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以统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书”或“志”详述典章制度的原委;用“列传”记人物。历代封建王朝所修“正史”均以此为典范,其优点是便于考见各类人物的活动情况,兼能分门别类叙述典章制度,但偏于叙述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常无法照顾时间顺序和事件的相互联系。
    编年体:按年、月、日顺序编写史书的体裁。年月为经,以事为纬。容易看出各事件的联系,但记事前后割裂,首尾不能联贯,历史人物的生平和典章制度等也不易详其原委。《竹书纪年》《春秋》《左传》《资治通鉴》都是编年体史书。古埃及《帕列尔年石刻》是世界最早的编年体文献。
    纪事本末体:以历史事件为纲的史书体裁。创始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将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按年月的顺序编写,首尾经过一目了然,可以补编年、纪传体之不足。但对于同一时期各历史事件间的联系,往往无法照顾。
    志书的大事年表,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贯通古今,可弥补志书横排之不足。
    “剪裁浮词,措其机要”,编著方志,应文风严谨、朴实、简洁、流畅。志书为记实之书,文体是记述体,述而不作,开门见山,直记其事。史志资料应真实可靠,考核精详,数据准确无误;层次段落清楚,要文字精炼,用词恰当,言之有据,记述全面,表述准确,行文规范。撰文简明扼要,不繁杂冗长,章无赘句,句无赘字;文约事丰,言简意赅。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志书应严格遵循“志实不志虚”的原则,要求事皆有据,不附臆说;假说之辞,夸张的笔法,华而不实的语言,是志稿大忌。志稿编写是整个志书编纂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准砌辞藻。正确掌握词语的感情色彩,语言表达要准确,不可滥用褒贬词。横剖为主,辅以纵贯;横陈现状,纵述历史;纵横结合,简而不遗,备而不泛;兼收并蓄而无所混淆。抓住现状,展示整体;抓住脉络,展示事件发展的连续性。
    史志编辑中有很多述语,述语有时还是编辑史志的规则,下面对几个常用述语的浅识,望史志大家和文友给予教正。
    “述而不作”,是史志编辑的重要原则。是谓:传述成说而不自立新意。是将古人的智慧心得加以陈述,并没有加入自己的思想。亦指只叙述和阐明前人的学说,自己不创作。“述而不作”是《论语·述而》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朱熹注:“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皆传先王之旧而未尝有所作也,故其自言如此。”“述而不作”不等于没有观点,其同样可以揭示规律。“述而不作”是孔子提出的编著观点,其编著的《六经》,只是记述,并非撰著。但从体例安排、材料取舍及辞语运用,都体现了深邃的褒贬,贯穿了儒家正统思想。
    当前有的志书载记“述而不论”,从字面理解,是谓记述而不评论。志书对是非、功过、得失、褒贬、成败、经验、教训等寓记于记述之中,让事实说话,不得妄加评论,寓褒贬于事实之中,是谓“述而不论”?可是查阅《字典》《辞海》未见载有该辞,所以不知出处。我个人观点,把史实记录清晰,后人自有评论。根据写志书不生造辞语,建议辞语“述而不论”最好不用。
    不“越境而书”,地方志书要以各自的行政区域为空间范围进行记述,一般不能越境而书。在特殊情况下,有些史料难以分割,可以联系到邻市、邻县、邻区的史料,但必须以本市、本县、本地区史料为主,充分反映本地特色,以体现方志的地方特征。
    方志是靠大量的、真实的、经得起检验的资料记实。在特殊情况下形成的无据可查的数据,宁缺毋滥,可不予记述。对于目前尚无定论的问题,要沿用原始、权威的原则之说。对多有争议的问题,应取学术界主要的几说并存,不要轻易下结论。一事当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切不可盲从自己的眼睛,面对事物,不应尽信所见,不轻易地否定他人的看法或论述,要充分论证,以真实正确为准。
    “史专而志广”:史体,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志体:记载现状,不加论述。“史简而志繁”,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史的范围较专,较约;志的范围较广,较博。“史记善恶,志重褒扬”。史命彰善瘅恶,有褒有贬;志书唯善垂训,有褒无贬。“史主论述,志主广博”。史主要依据文献、调查研究与考古发掘论证过去,详古略今论点集中,据有论述特点;志则依靠调查采访,积累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史为一人写,志由众人成”。史可由一人或几人写成,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班昭著述的《汉书》;志则需各行各业,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者和专业工作者共同来完成。
    “概述”是志书的点睛之笔,是编著者掌握丰富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概括提炼的结果。概述必须是在各篇章志稿完成之后,方可筹划落笔。那种先写概述后编志稿或概述与志稿编写同步进行的做法均不可取。概述与各篇章之间,不是叠床架屋,而是择各篇章之要而自铸新词。写概述要抓住四个内容:宏观总述,纵述史迹,反映特点,抓住典型。
    “校勘”:一般以古籍校古籍。以古籍校今书,出校方式分以下几种:“待考”:指肯定为错字,但考不出正字。“存疑”:对某字怀疑为错,不能绝对肯定。“径改”:肯定为错字,并能准确推断出。“据改”:对疑误字,据正确资料改正。“录异文”:有五分之一异文者照录。“史志”是一家,但有区别,“史”是竖排横写,以时为序,纵述始末。“志”则横排竖写,横排门类,竖写发展。“史”可以论,志不允许论;“史”主要写过去,“志”写当代,志书可以容纳史,《记事本末体》就是个例子。志书的重修与续修,为我们和后人提供了一个了解历史和现状的捷径,借鉴历史经验教训的宝库。
    “图、表”具有直观性,生动形象,能起到记述起不到的作用。志文中适用一些插图:物产、器物、人物活动的图片,能对文字记述起到补充和强化作用。使志稿图文并茂,引人入胜。适当用表是历代修志的成功经验。但是,方便用文字的就不必用表,更不要文表重复。
    内容的综合性是方志的基本特征之一,宋代司马光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代章学诚将方志称为《一方之全史》。方志特点:区域的规定性,资料的多样性,内容的综合性,史实的连续性,体例的独特性。一部优秀的志书,应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事业”:即所营之业,是志之主体。要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
    “生不立传”是志书编辑人物的规则。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修志十议》载:“史传之作,例出盖棺论定,不为生人立传”。编辑史志,生人事迹未完,他的社会活动未结束,是善是恶难作定论,故人物应该是盖棺论定,人生在世不能立传。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载:“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人物褒贬要寓论断于事实,使“善可为法,恶可为戒,”以达到“记一方人物,激千秋之爱憎。”对于有贡献而健在的人物,应当本着“传事不传人”的原则处理,把他们的事迹记入有关篇章,借以保存资料,但不为他们立传。人物不论职位高低,只要事迹显著,作用与影响较大的人物都应立传入志。
    清代史志大家章学诚论修志纲要:二便、三长、五难、八忌、四体、四要。凡修志者,需乘二便,尽三长,去五难,除八忌,而立四体,以归四要。便者:地近易核;时近迹真。长者: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难者:清晰天度;考衷古界:调剂众议;广征群书;杜预是非。忌者:条理混杂;详略失体;偏尚文辞;妆点名胜;擅翻旧案;浮记功绩;泥古不变;贪载传奇。体者:皇恩庆典宜作记;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要者:简;严;核;雅。
    史学大家章学诚修志纲要之论,博识卓见。期望编修史志工作者,遵循与借鉴。
    2019年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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